信息化项目咨询服务合同
第一条 合同的构成
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服务内容、服务期限、费用支付方式、服务期限的变更与终止、违约责任等内容。
本合同由甲方(以下简称“甲方”)和乙方(以下简称“乙方”)共同签订,甲方为本次信息化项目咨询服务服务主体,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信息化项目咨询服务提供服务。
本合同的签订、履行及变更,均需经双方平等认可,未按本条款约定内容履行的,视为违约,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。
本合同一式四份,双方各执两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第二条 合同的主要条款
1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信息化项目咨询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技术咨询、方案设计、技术落地、项目管理、数据处理、数据分析、系统优化、项目实施、数据分析报告撰写、技术支持等。
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提供相应的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咨询、方案设计、技术落地等。
服务期限
1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,至服务期限结束,服务内容不变更的,视为服务期限已满。
2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,服务内容在服务期限内继续的,视为服务期限继续。
费用支付
1 乙方在履行服务义务期间,应按约定的费用标准支付服务费用。
2 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费、方案设计费、技术支持费等,费用总和为服务费用。
服务结算
1 乙方应在服务期限结束后,支付服务费用至指定的结算账户,金额为服务费用。
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转账或银行转账。
3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非现金的电子支付方式。
第二章 注意事项
本合同的执行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和相关规定,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。
本合同一式四份,双方各执两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第三章 总结
本合同是甲方和乙方为本次信息化项目咨询服务服务的协议,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,双方应严格遵守,共同维护信息化项目咨询服务的良好局面。
附则
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。
本合同一式四份,双方各执两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本合同未签订生效之日,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本合同未签订生效之日,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。
甲方(盖章):
日期:
乙方(盖章):
日期:
信息化项目咨询服务合同






